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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圳将解决外地参保人就医结算问题
  • 2012-07-25 浏览:2374 来源:医药
  •     深圳公立医院医药分开改革已经实施三周了,从实施情况来看,全市67家公立医院运行平稳,门诊次均费用、次均药费、医保自付费用三下降,其中,每门诊人次费用减少13.3元,药费降低14.9元。而关于近期市民对改革后看病贵能否解决的期待,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表示,改革的实质不是直接的降价行动,取消药品加成和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收费价格,只是在这项改革中走出了关键一步,后续的改革则是一个系统的复杂工程。
     
      门诊费用降13.3
     
      根据深圳市卫人委的统计,以医保就医人群为例,三周来(7月1日—7月21日),67家公立医院每门诊人次费用213.0元,减少13.3元(与上三周相比,即6月10日-6月30日,下同),环比下降5.9%。其中药费94.3元,减少14.9元,环比下降13.7%;医疗费用118.7元,增加1.6元,环比增加1.4%。
     
      而社康在实行统一诊疗费后,三周来,全市社康中心门诊服务累计达到155.8万人次,环比增加9.6万人次,环比增长6.6%。每门诊人次费用56.1元,减少2.8元,环比下降4.8%。其中药费27.2元,减少4.3元,环比下降13.7%,医疗费用28.8元,增加1.5元,环比增5.5%。
     
      卫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从三周的实施情况来看,改革已经初见效果,67家公立医院运行平稳,门诊次均费用、次均药费、医保自付费用三下降,社会药店连锁齐降价,让群众得到了实惠。
     
      农民工住院费报销比例达74.2%
     
      从21日起,深圳又启动取消药品加成第二阶段的工作,即面向所有就医人群、所有药品实施零加成销售。同时,为补偿医院实施药品零加成后的损失,提高了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门诊和住院诊查费标准,即在原来的基础上平均每门诊人次提高门诊诊查费12元,平均每住院床日提高住院诊查费37元。增加的诊疗费用,深圳医保人群由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而非医保人群增加的费用将由自己买单。
     
      卫人委表示,治病费用由谁来支付,是一个系统的社会工程。各个国家根据国情不同,采取了公费医疗、社会医疗保障、商业医疗保险等不同的解决方式。目前,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已经达到了1118万人。在社会医疗保险体系建设方面,深圳已经建立了综合医保、住院医保、农民工医保三大保险。深圳常住人口只要符合相应的条件,均可根据自身的实际需求,自愿选择加入上述任何一种社会医疗保险。如农民工医疗保险每年缴费标准仅为144元,个人每年缴费仅为48元,可以享受800元封顶的门诊费用报销比例,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4.2%。
     
      据介绍,今年起,政府对深圳户籍非从业人员的参保补助水平将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对深圳户籍困难人员参保补助水平为每人每年360元,领取失业救济金的人员由社保部门为其缴纳医疗保险费,低保人员由民政部门缴纳其医疗保险费。此外,红十字会、残疾人联合会、工会、妇联、狮子会等群团组织、慈善机构、企业也建立了多种形式的医疗救助制度,保障市民“病有所医”。
     
    焦点
     
      1深圳市卫人委:大部分人可回内地报销
     
      非医保人群看病费用是否上涨?
     
      门诊和住院诊查费提高后,非医保人群的看病费用是否会上涨呢?卫人委表示,有些在内地参加了社会医疗保险的人员,在深圳还加入了农民工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
     
      因此,虽然深圳各公立医院诊疗服务人群中,有40%的人群没有直接“刷卡”就医,但这部分人群的大部分人在内地都参加了各种类型的社会医疗保险,可以按有关规定回内地报销医疗费用。卫人委表示,由于这部分参保人员回内地报销费用比较麻烦,深圳市有关部门将积极配合解决外地参保人在深圳就医的即时结算问题。
     
      2能否解决市民看病贵问题?
     
      深圳市卫人委:尚需后续配套改革
     
      医药分开改革是否就能解决市民看病贵问题呢?从7月1日,深圳启动医药改革以来,市民对于这样的期待也越来越大。对此,卫人委表示,公立医院服务体系,作为为市民提供医疗服务的主要场所,当前要重点解决的问题,就是要通过改革,更好地体现“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在诊疗疾病中,将质量和安全摆在首位,同时兼顾公平与效率,更好地响应市民对医疗质量、安全、费用、效率方面的服务需求。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至少是质量、效率和费用的综合体现。
     
      卫人委强调,医药分开改革的实质,不是直接的降价行动,而是促进医药卫生行业健康发展的改革切入点。相关负责人表示,公立医院医药分开改革,实质是调整政府、社会、医院、患者等各个方面的利益关系。“取消药品加成和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收费价格,只是在这项改革中走出了关键一步,后续的改革则是一个系统的复杂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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