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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海口市食药监局建立应急医药储备机制,提高对医药需求紧急事件的应急能力
  • 2011-01-05 浏览:2476 来源:海南食品药品监督政务网
  •      为确保发生灾情、疫情及突发事故时医药及时有效供应,近日,海口市食药监局按照《海口市医药储备应急预案》和《海口市应急药品储备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通过择优选定了海南鸿益药业有限公司、海南普朗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海南晨菲药业有限公司、海南华健药业有限公司等四家药械企业作为海口市第一批医药储备单位,并与上述4家企业签订《海口市应急医药储备协议书》,划拨约150万元的应急药品储备资金用于采购医药储备的物资,初步建立了海口市应急医药储备机制,此举为全省首创。
        通过建立应急医药储备机制,保证了全市在发生严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下药品的应急调度和供应,增加了市政府应急保障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并且为进一步明确医药储备企业的权利与义务,保证储备物资储存到位,加强监管,海口市食药监局还制定下发了《海口市应急医药储备管理实施细则》,确保储备物资和资金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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