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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药品市场应回归公正的竞争秩序
  • 2009-11-12 浏览:2486 来源:本站
  •                                                           文章来源:健康报网

    近期关于“基本药物”的报道开始见诸于报端,我想谈谈自己的看法。

      首先,对于推行基本药物制度,本人是举双手赞成的。世界卫生组织早就将基本药物制度的建立,解读为一个国家实现全民健保的“捷径”。面对我国药品生产、流通市场,基本药物制度的建立更是必要和紧迫。但药品作为世界贸易组织重要法律文件
    唯一允许在特定条件下强行仿制专利的特殊商品,是因为药品与人权保障密切相关,如同粮食、水一样,每个人都不可或缺。

      评价药品生产、流通市场是否健康,关键要看药品的“安全性”和“可及性”。而在我国,这两点尚没有实现。尤其是齐二药、刺五加等制售假劣药品的事件,竟发生在正规、合法的药品生产企业,不仅给中国制造带来了无法挽回的恶劣影响,也让人们对合法企业的产品安全,生出了不少担心。

      为什么会出现这些问题?我想是我国医药市场与遵循市场竞争规则的“市场经济”还相距甚远。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价格规律和竞争规律是最有效的监管机制,药品生产企业为了在市场中胜出,必须要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降低生产成本,以期取得最大的市场竞争优势。市场经济规律可以使卫生资源实现最佳的流通和配给。

      经济学中的“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又称之为“格雷欣法则”。格雷欣认为,当价值不同的金属货币被赋予同等的偿付能力时,实际价值较低的货币,必然会取代价值较高的货币,成为主要的流通货币。这个规律主要发生在双本位制的国家里。国家以法定的形式规定了金银的比价,当法律规定的比价与实际市场比价不相同时,这个现象就会发生。法律上低估的货币,实际价值高于法定价值的货币即“良币”,必然会被人们收藏、融化或者输出国外;法律上高估的货币,实际价值低于法定价值的货币即“劣币”必定占主流。

      我国目前药品市场中销量较大的药品多为政府定价,当各生产企业同种药品被确定了统一的法定零售价时,如果市场缺乏有效的价格规律和竞争规律制约机制,“劣药驱逐良药”的现象便自然出现了。

      一方面企业在“天花板价格”不可撼动的情况下,为了迎合流通、销售市场的要求,不得不预留固定渠道促销费用,积压自己的研发和生产成本。所以,越来越多的生产企业不关注产品研发,忽视产品质量。“低线投料”的现象在药品生产企业已经是公开的秘密,成为假劣药频发的重要原因。

      另一方面,由于药品商业贿赂在药品流通、零售市场的普遍存在,市场的买方不再计较产品的价格和质量,而是关注在价格和质量以外是否还可以给予买方各种名目的“利益”,市场上“劣药驱逐良药”的现象也普遍出现了,质量好的药品往往并不受市场的青睐。可见,在目前的医药市场中,市场经济规律的最主要规律——价格规律和竞争规律是几乎失灵的。那么,失灵的市场经济到底能否对社会资源进行合理配给,那只“无形的手”是否会发挥作用?

      我个人一贯推崇市场经济,崇拜亚当斯密的那只“无形的手”,但药品不同于一般的商品,它的质量可以严重威胁广大公众的生命安全。所以,我们期盼伴随着医改,特别是基本药物制度的推行,让与民生关系最为密切的药品市场,尽早回归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秩序。(王 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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